乐清影视许可证办理
乐清影视许可证办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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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专题、专栏、综艺、动画片、广播剧、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、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。都需要办理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。

申请办理影视制作许可证应当符合、布局和结构,并具备下列条件:1.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2.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、资金和工作场所,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;3.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;4.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影视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,办理时所需的申请材料是什么


方法/步骤1:

申请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:1. 申请报告;

2.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;

3.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领表;

4. 主要人员材料:a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及简历;b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、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等材料。

5. 注册资金或验资;

6. 办公场地;

7. 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。